以辦理離婚聞名的尤美女律師,是在新聞報章媒體上大家耳熟能詳的名字。其實,尤美女律師所辦理的案件,絕不只有離婚而已,只是過去律師通常不太願意辦理離婚案件,認為是拆散夫妻,是一種缺德的事情。然而,尤美女律師卻從中發現,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,她以實際行動證明,她所拆散的是一對怨偶,如果能因為拆散一對怨偶,進而成就兩對佳偶,這何嘗不是一件美事?
尤美女律師是臺灣女性法律開創者、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,於1988年創辦尤美女律師事務所,現為尤美女律師事務所主持人,並且擔任許多重要要職。在多年的職業生涯中,她接觸的婚姻案件無數。在實際接觸這些當事人時,雙眼見證著女性在法律中的無助,雙耳傾聽著她們沒有宣洩管道的吶喊和哭泣。她發現到存在於整個法律制度、臺灣社會文化觀念等,對女性的不公平與不正義,因此她一肩扛起維護婦女權利的重任。
律師執業二十五年來,同時也是從事婦女運動二十五年,尤美女律師不僅熱心積極參與婦女運動,也主動發起一波波的婦女法律修法、立法運動,其中包括兩性工作平等法、民法親屬篇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、家庭暴力防治法、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、兩性平等教育法等攸關婦女婚姻、家庭、工作、人身安全的法律,希望藉此為婦女的權益,打造出更大的空間。
除了制度面的改造外,她也積極推動法律知識的普及,認為法律知識的普及和女性意識的覺醒,才是解決整個性別不平等體系問題的根本之道。因此,她經常參加演講、撰寫文章,出版書籍,並盡量以淺顯易懂的詞彙,來講解生活中實用的法律概念,使一般民眾都能了解法律,進而保障自己的權益。她著有《勞工權益聖經:勞動契約、工資、加班、婦女的基本權益》(2000年,合著)、《愛情‧法律‧新女性》(1992年)、《勞工權益聖經:勞動契約、工資、加班、婦女的基本權益》(2000年,合著)、《女人一生必備的幸福法律書》(2005年,合著)等書及多篇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