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師娘(1890年代)

一百多年前,開始有一些年輕的白人女孩,在海外傳教熱忱的驅使下,嫁給了宣教牧師,新婚不久,即隨夫婿渡海來到了臺灣。這些少婦來臺後,與先生一起苦練客語、臺語或原住民語,然後夫婦倆會一邊努力克服風俗與文化的隔閡,一邊四處奔波,踏足平地、偏遠或高山地區,開始他們的傳道事業。

早期的外籍牧師娘與牧師一同來臺宣道,大抵都伴隨著醫療或教育二種模式。1892年與先生宋忠堅牧師一道來臺,在南部傳福音的伊利沙白(Elizabeth Christie),正是大大改善婦女諱疾忌男醫的臺灣早期女西醫。臺灣第一所女子學校,最初也是由李庥牧師的夫人伊莉莎‧庫克(Eliza. C. Cook),1867年來臺一手募資籌建完成。另外,與丈夫吳威廉牧師於1892年相偕來臺,具西洋音樂專長的瑪格烈(Margaret Mellis),則是致力於為早期聖詩有詞無譜的北部教會編曲作譜,並且加以指導,後被稱為「北部音樂教育之母」。

事實上,「母親」正是牧師娘最深植人心的形象。1927年與先生孫雅各牧師一同來臺,日後被稱為「山地/盲胞/孤兒/痲瘋病人之母」的孫理蓮(Lillian R. Dickson),就曾經自語,從事傳道事業就好比是操持家務;在她眼中,臺灣人民,尤其是教友或病人,也都是需要母親照顧的小孩。而具醫療專長的師母,其實則更常被教友或一般民眾稱為醫師,因此,她們也常被看成是女活菩薩。

早期也有臺籍女孩嫁給外籍傳教士的例子,如馬偕牧師的妻子張聰明,以及郭馬西牧師的太太葉水樹。這些宣教師母的作為,雖說是出於傳教的終極目的,但更多時候,民眾所感受到的,還是她們盡力幫助各族群人民,改善健康、教育與生活環境的一片真誠與愛心。不論這些牧師娘的膚色為何,她們都是值得令人敬仰的臺灣女人。

經過這些傳教師夫婦逾半世紀的開拓,至今,臺灣各地已建立了上千間教會,也培養出了上千位本土牧師。牧師娘的角色、功能與形象,雖然似乎與從前無異,但時空環境的不同,讓她們在生活上也各自面臨了不同的課題。

現今,牧師娘的日常生活景況大致是這樣的:她可能與先生住在教會樓上的牧師館內。她首先必須善盡相夫教子的本份,尤其得照顧好負有牧會重任的先生。週間晚上,她會陪牧師不定期地去拜訪會友,更多時候則是參加各類團契或小組活動。到了週日,她一早可能先是主日學老師,然後在主日禮拜前後充作招待,招呼會眾;在禮拜中,又搖身一變為司琴或聖歌隊員。遇到寒、暑假,她還會參與舉辦兒童冬、夏令營的活動。總之,根據教會對於牧師娘的期待與要求,除了賢妻良母之外,她最好還能是一名可兼具老師、樂師、公關、工作人員等多重角色的才女。

在傳道人的家庭中,牧師夫婦犧牲自己的家庭生活品質、時間與空間,奉獻給福音事業,似乎是個避免不了,同時也屬「歡喜甘願」的現象。牧師娘可說是一名不支薪的志工,教友多半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,而她們絕大多數也不會要求或接受薪資報酬。不過,在現今女性獨立自主意識較高、在外就業風氣盛行的社會中,她們不免會碰到如下的問題:牧師娘一定得將大半時間奉獻在教會的事工上嗎?牧師娘可不可以支薪?還有,牧師娘可以在外當一名職業婦女?實際說來,這些問題在教會界裡,至今仍是見仁見智。

隨著教會體制的發展,至1950年,臺灣終於有了女牧師的制度。以長老教會來說,在2003年時,包含傳道師、準牧師在內的女牧者,約占總數的19.5%。這也連帶產生了一些有趣的情形,如該怎麼稱呼女牧師的另一半,是「牧師尪」嗎?另外,也不乏夫婦二人都是牧師的情形。所以,有機會碰到男牧師和他的太太時,最好能夠先問清楚再出口稱呼,搞不好她恰巧也是位牧師!

傅大為,《亞細亞的新身體:性別、醫療與解嚴後臺灣臺灣》,臺北:群學出版社,2005年。
鄭仰恩,《信仰的記憶與傳承——臺灣教會人物檔案‧一》,臺南:人光出版社,2001年。
盧悅文,〈叫一聲娘字怎堪?長老教會牧師娘的身份認同〉,新竹: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,2004年。

焚而不燬信仰資源分享‧信仰專欄‧教會人物誌:沈紡鍛,〈郭馬西牧師娘葉水樹女士——一位在患亂中堅持信仰的女性〉。
賴永祥長老史料庫‧賴永祥著作集‧劉慶理著作:劉慶理著,林俊育譯,〈追憶吳威廉牧師娘〉。
臺灣基督長老教會2003年各中區會教勢統計總表──教會數及牧者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