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同志人工生殖DIY

女同志人工生殖DIY,是指利用簡單的人工受孕方式,將精子以滴管注射方式,注入陰道中,進而懷孕。這種人工生殖方式,可自行在家裡進行,不需到診所,也不需要醫生協助。但是精子來源如為已知的捐精者(known donor or Known sperm donor),則該捐精者可以主張其為小孩的生父,女同志伴侶可能必須面臨失去孩子的風險;相對地,女同志伴侶也可以向該位已知的捐精者,要求其有扶養小孩的義務,不過該捐贈者也可能無意履行其父親的身分。

2007年3月,臺灣通過的「人工生殖法」,不過單身與同志無法適用該法,僅限於擁有子宮的不孕夫妻,才能接受醫療機構為其實施人工生殖。人工生殖法中人工生殖的定義為,「利用生殖醫學之協助,以非性交之人工方法達到受孕生育目的之技術」。所以,女同志無法依法取得合法捐贈之精子,如為合法捐贈之精子,該捐精為匿名捐贈,且精子經過篩檢較為安全,且不會有前述以之捐精者之困擾。惟已知捐精者之精子亦可自行到醫事檢驗所檢驗,費用約臺幣數百元,如使用已知捐精者之精子,建議應先經過篩檢及健康檢查較為安全。

女同志媽媽聯盟、女同志健康福利促進聯盟於2007年4月29日於臺中一位女同志媽媽家的客廳舉辦了「搞大肚子自己來!-拉子懷孕DIY 小撇步溫馨分享會」,介紹關於滴精受孕的工具、技術與小常識,更有滴精成功的媽媽現身說法,分享經驗。並邀請婦產科醫生座談,對於懷孕周邊知識進行更深入的解說。

女同志伴侶人工生殖,僅有懷孕生產之伴侶與小孩有法律上親子關係,而非生母之女同志儘管共同生活且負擔小孩養育照護,但卻成為女同志媽媽家庭中法律上陌生人,此種情況不僅對於該非生母之伴侶不公平,且對小孩而言權益亦受損害,故同居伴侶法及同志婚姻法之推動實為重要。

全國法規資料庫:「人工生殖法」
《拉媽報》:阿徹,〈拉子受孕DIY──談女同志如何自我注射精子懷孕〉,期11(2007年1月)。
《拉媽報》:小蛙,〈製造幸福,All By Yourself!──429臺中人工生殖座談〉,期15(2007年5月)。
臺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