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明結婚─日治時期的西式婚禮

  新娘著純淨的白紗,新郎穿著帥氣的西裝,是現代婚禮的標準服裝。不過,這套西式婚禮到底何時傳入臺灣?你大概不知道吧。    1871年,加拿大的馬偕牧師來到臺灣,隔年開始在北部傳教,1873年3月2日,馬偕在五股設立教會,臺灣史上第一次的基督教儀式結婚典禮,就是在五股教會舉行。新娘是17歲的鄭姓女孩,她坐著紅緞裝飾的轎子,往25歲的陳姓新郎家中前進。這場婚禮新娘挑選一位女性教友當女儐相,新郎則由一位本地牧師攙扶,由馬偕當證婚人。   典禮開始時,馬偕先訴說婚姻的意義,訓勉新人應該遵守一夫一妻的制度,等新郎、新娘宣示之後,才算完成婚禮。當時臺灣民眾沒見過這樣的婚禮,剛開始有許多雜音及流言,包括流傳新娘要當牧師的太太一個禮拜,或者是牧師要先與新娘接吻,就連牧師要挖掉新娘眼睛的說法都有。   日本領臺初期,民風未開,臺灣婚禮的籌辦與禮服的裝束,仍舊維持傳統漢人的儀式,只有在幾個比較熱鬧的城鎮裡,才會以人力車或三輪車取代傳統花轎,作為迎娶新娘的交通工具。   不過,隨著時代的變遷,到了日治中期,受到西方外來文化的刺激,以及一次大戰後經濟景氣復甦的影響,許多臺灣新郎開始穿起西式的黑色禮服、頭戴禮帽,新娘則穿起及膝洋裝,或裙擺及地的純白色西式禮服,手持捧花、頭戴白紗。這些時髦的臺灣新娘,婚紗樣式頗多,有的是中式袖,有的是西式領,不一而足。   這時,一些受到西方思潮影響的知識分子,為了抵抗傳統繁文縟節的婚俗儀式,決定開風氣之先舉行新式婚禮,當時報紙稱其為「文明結婚」。1915年,翁俊明自總督府醫學校畢業之後,與曾經當過秀才的富紳吳筱霞長女吳湘蘋,在臺南文廟舉行婚禮。這場婚禮,不僅突破傳統習俗,新娘還披上全臺第一件純白的西式婚紗,典禮儀式簡單而不失莊重,為後來的婚禮樹立典範。   1926年元月,基隆巨賈顏家長子顏欽賢結婚,動用6部汽車,替代鑼鼓喧天的長長隊伍,從基隆前往士林迎娶新娘。1930年10月,臺中霧峰林家林雲龍結婚,使用的汽車高達24部之多。此外,台南醫生韓石泉與莊秀鸞的婚姻也是獨樹一格,當時自由戀愛風氣仍不普遍,不過兩人毫不避諱婚前的公開交往,可說是相當前衛。1936年3月,莊秀鸞自臺南第二高等女學校畢業後的第四天,這對新人舉辦了一場別開生面的西式婚禮,婚禮中還齊聲朗誦「結婚宣誓書」,新潮的作風更添佳話。   當時,文明結婚典禮的流程大致上包括:來賓親戚入場、新郎新娘入場、宣布儀式開始、唱歌、主婚人登壇誨告、來賓演說、朗讀祝賀電報、新娘新郎答禮、主婚人代表新人致謝辭、宣布典禮完成、新郎新娘退場、來賓親戚退場等,與今日的結婚儀式相當接近。   除了儀式上的轉變外,人們的意識形態也逐漸變化。當時開始有不少知識分子主張革除聘金「陋習」。例如戰後歷任省議員、監察委員的蔡素女,其結婚時父親蔡幼廷就堅持不收聘金。對他們而言,反對女兒成為待價而沽的新娘,就是尊重女性在婚嫁過程中的人格與自主權。

陳昭如,《福爾摩沙‧愛情書:一封你從未收過最深情厚意的情書》,臺北:柿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,2005年。

陳柔縉,《囍事臺灣》,臺北:東觀國際文化出版社,2007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