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臺灣原住民中,分佈於臺灣東部的阿美族與卑南族,是最為特殊的民族,因為這兩個民族都是典型的母系社會。 母系社會,是指女性在家族中具有絕對優勢的地位,男性則處從屬地位,因此採取贅婚制度,婚後共同居住在女方家中。阿美族的男性認為,入贅是一種光榮,因為丈夫可以藉此機會改善妻子家中的生活情況。除此之外,在家族中,家長是由女性擔任,財產的繼承也是由母親傳給女兒;年幼的子女與母親居住,並以母親的姓氏作為命名的原則。 由上述的情況,可以推測,阿美族與卑南族似乎是一個女尊男卑的社會。但事實不然,除了母系社會的傳統外,另一項特色便是男性年齡階級制度。藉由不同年齡而將男性加以編組,負責處理部落中政治、軍事、司法、宗教等公共事務。女性雖然是家中的主宰;然而,家族對外的代表卻是由男性負責,女性無法參與部落中的公共事務,也不能進入部落中的男性會所,部落中的首長與祭司多半也是由男性繼承。 換言之,母系社會並非是女性權力至上的社會制度,而是透過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合作,來達成男女平等的一種社會模式。所以,女性負責操持家務、財產管理、農牧生產與孩童照顧;男性則肩負著狩獵、作戰等公共事務。 隨著日本在臺殖民與國民政府來臺,入贅婚的習俗,也隨著時代而改為父系社會的嫁娶婚,子女的姓氏也多跟隨父親。部落中的男性由於外出工作,也逐漸掌握家中經濟權力,傳統的母系社會色彩逐漸淡去,象徵著傳統原住民文化,在現代社會中的受到衝擊與變化。
李亦園,《臺灣土著民族的社會與文化》,臺北:聯經出版社,1982年。
陳文德纂修、施添福總編纂、黃應貴編纂,《臺東縣史•卑南族篇》,臺東:臺東縣政府,2001年。
黃宣衛、羅素玫纂修、施添福總編纂、黃應貴編纂,《臺東縣史•阿美族篇》,臺東:臺東縣政府,2001年。
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原著、中央硏究院民族學硏究所編譯、黃智慧主編,《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‧第二卷,阿美族卑南族》,臺北: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,2000年。
原住民族委員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