帽子皇后鳳飛飛(1953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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帽子歌后鳳飛飛,本名林秋鸞,是桃園大溪人。鳳飛飛的演藝事業,一開始並不如意。從小成績平平,十分熱愛唱歌的她,1967年參加了臺北中華電臺歌唱比賽。第一次參賽,因為高估自己的演唱能力,因此在決賽時慘遭敗北;隔年,一雪前恥獲得了冠軍,並以藝名「林茜」在臺北雲海酒店駐唱。然而當時的生活非常辛苦,駐唱地方從雲海唱到真善美,最後到新加坡舞廳,前前後後換了好幾家餐廳。因為當時年紀還很小,媽媽便安排她借住在三重的阿姨家,在寄人籬下的情形下,即使半夜才下班,鳳飛飛為了省錢,從南京東路一路走回三重,有時半夜實在是忍不住飢餓,只好用剩飯泡開水當晚餐。 

困苦的生活,到了1972年時終於出現新契機,鳳飛飛遇見了她演藝生涯中的貴人──張宗榮。張宗榮是一位廣播劇團出身的製作人,邀請鳳飛飛演出他製作的華視閩南語連續劇「燕雙飛」,並演唱該劇主題曲,同時張宗榮也建議她將藝名改為「鳳飛飛」,從此踏入演藝圈。

最初,鳳飛飛加入海山唱片公司,首張專輯【祝你幸福】奠定了她日後走紅歌壇的基礎。在1976年,在臺視主持綜藝節目「我愛週末」,為了塑造個人獨特形象,每次造型總是搭配著一頂帽子,於是觀眾開始對這位「帽子歌后」逐漸有了深刻的印象。

鳳飛飛與的帽子結下不解之緣,主要是當時希望吸引觀眾的注意,因而選擇的特殊造型。但是,顧及自己缺乏服飾搭配的概念,也厭煩於過去誇張的濃妝與華麗的亮片禮服,所以在閱讀過外國服裝雜誌時,發現了輕便的褲裝、淡雅的打扮,給人有清爽舒適的感覺,便決定了登臺演出的褲裝造型,爾後搭配同色系的帽子,產生驚艷全場的效果後,始奠定她「帽子歌后」的封號。

在與海山公司合約到期後,鳳飛飛加入歌林音樂公司,主唱瓊瑤電影插曲,席捲了整個唱片市場,此時演藝事業如日中天,獲得八屆金嗓獎最佳女歌星獎,並兩度摘取金鐘獎的后冠。1981年,更揚名海外,在美國榮獲「華盛頓榮譽市民獎」和「馬里蘭州榮譽市民獎」,同年7月21日也被定名為「鳳飛飛日」。

處在五光十色的演藝世界中,鳳飛飛仍秉承鄉村純樸與風雅的傳統民風,樂於展示「大溪姑娘」擁有的「鄉土味」,於是在講求字正腔圓的時代,帶有自己獨特的「臺灣國語」風格。鳳飛飛也持著感恩的心,回饋社會,如利用她親和的歌聲陪伴勞工朋友工作,被譽為「勞工天使」,也曾到海外幫中華少棒當加油的啦啦隊隊長;九二一震災時,也以匿名方式捐出她的心意。鳳飛飛一生持著「歌友珍惜我的歌聲,而我珍惜大家陪我共度的歲月」的精神,成為了演藝界的超級偶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