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性駕駛員(1930年代─)

在現今的社會,女人駕車、駛船、開飛機,似乎已經不足為奇了。如今,計程車、公車、火車、民間貨運、捷運乃至高鐵等,也都已經有了女性駕駛員。

自日本時代開始,民間就已有少數女性能駕駛車輛。1931年時.全臺只有2位職業女司機,一位是全臺第一位公車女「運轉手」,另一位則是女計程車「運將」,可說是鳳毛麟角。1958年,政府為了培養女性專業技能、擴大女性就業範圍,以及讓婦女在「反攻大陸」之時,可以接替男性從事後勤工作,曾經稍做努力,推動婦女考照開車。1960、1970年代以後,道路上才出現越來越多的女性駕駛。

早期,女性開車的現象,似乎會讓男性感到不大自在,因此往往容易脫口而出「女人就是不會開車」這類的話,或是指責女生開車膽小、反應與判斷能力不足、開太慢、技術差、不安全。時至今日,這類成見仍有待消除。不過,由於資訊日漸發達,國外一些統計數據顯示出,女性開車肇事率大大低於男性,這便成了女性開車正當化的理由之一。以公車為例,民眾投書讚揚一些女駕駛的理由,幾乎都是細心、耐心、體貼與行車安穩,而這也有助於提昇營運單位的形象。

由於從前職業女司機,極為罕見,因此,以開車為業的女性,通常得克服因民眾狐疑眼光,與口頭揶揄所帶來的不舒服感。她們也常會將頭髮剪短,做中性打扮,以避免不必要的困擾。家庭、小孩與工作之間的平衡,對她們而言更是不容易。其中,女計程車司機,可能是職業女駕駛員中,風險最高的一類,尤其在夜晚載客,極易遭到色狼、醉漢等騷擾,甚至劫財劫色。

在待遇方面,早在1960年代,公私營汽車駕駛員勞動規定中,就已明文規定男女應同工同酬,且為了顧及安全,女駕駛員於每晚10點到隔晨6點這段期間,也不得排班工作。

整體而言,女司機雖然已成了女性求職的選項之一,然而以此維生的女性仍然十分稀少。近年來,全臺計程車司機中,女性僅占近3%左右。2000年以前,臺北市公車處及高雄客運,女駕駛的比例最多也只在1%上下,長途客運更是不見女駕駛的蹤影。大致說來,若行車安全保障度高,薪水好,在新資與福利制度方面能夠講求男女平權,有合理的產假、生理假等,都會影響到女性的從事意願。如2006年臺北捷運,350位駕駛員中,女性就占了50位;2007年,高鐵6位首批本國駕駛中,就有1位是女性,未來這些比例或許還會有所提高。

事實上,開車這件事與性別的關聯,對乘客而言,只要搭車時能夠感到安全、舒適,駕駛人是男是女,其實也沒那麼重要,不是嗎?

臺北市政府交通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