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相機被發明之後,三百六十行裡頭便多了個與攝影相關的職業。攝影師一詞包含廣泛,器材方面包括有相機、攝影機的使用者,拍攝對象更為多面,如新聞攝影、影片拍攝、廣告、藝術、天文、紀實、風景、人像等等。在攝影行業體系中,只有攝影師與攝影助理之分,所以一般的攝影師,多是跟隨攝影師從助理做起,直到學成後出師成為攝影師。
女性進入攝影行業,與男性一樣,都是循此路徑。只不過對女性而言,最容易遭受的質疑就是,專業能力與體力的充足與否。特別是第一批投入攝影工作的女性,更易讓人疑惑其能力。臺灣攝影紀錄上,第一位職業女攝影師是陳麗鴻。陳麗鴻在擔任保正的父親鼓勵,及擅長「畫像」與「照相」的兩位叔叔教導下,選擇了攝影作為她終生的職業。
由於當時的攝影師,必須奔波往來,很耗體力,對於陳麗鴻來說,十分辛苦。於是,父親建議她前往日本留學,學習更深層的技術,以後可以自行開設攝影館,免於舟車勞頓之苦。前往日本學習沒幾年,因為戰時吃緊,陳麗鴻決定回臺。戰後,她開設了第一間由女性執業的「陳麗鴻照相館」,館址在今日的延平北路上。
在當時,陳麗鴻以萬綠叢中一點紅的姿態,與其他男性攝影師競爭,十分辛苦,飽受大眾眼光的質疑。然而,時至今日,這種以性別而非才華產生的質疑,正不斷泡沫化。
不過,關於女性體力無法負荷攝影器材的質疑,則未能止息。一些女攝影師也承認,體力的不足的確是女性要通往攝影師的一道門檻;蓋因攝影器材的繁多與沉重,如燈具、腳架、攝影機等,皆是數公斤到數十公斤不等。而其彌補之道,除了增加攝影助理的人數外,便是加強自我的體能。再者,由於工作時間的不固定與長工時,一旦遭遇到生理期不適或是懷孕,自有其不便之處。
但是,由於一般對女性的印象,是纖細、善於溝通,因此在拍攝構思、客戶溝通上容易成為男性攝影師的諮詢對象。且因為其女性身分,對於一些欲拍攝較為私密相片的女性而言,女攝影師是更能夠放心託付的對象。
在業界,婚紗攝影、商業攝影上聘請攝影師的性別差異與否,已不再是爭論的重點;但是唯獨在報業,這成為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。固然是因為新聞攝影的競爭性,而導致行業的陽剛化,以及認為女攝影記者終將因懷孕而離開崗位。但依然有女性站穩報業攝影師的位置,不過這是在認同並跟隨該行業意識型態下的成果。
孫志硯,〈不可承受之重?初探攝影記者的性別與勞動之關聯〉,臺北: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,2004年。
應大偉,〈臺灣攝影寫真女濫觴──陳麗鴻〉,《臺灣女人:半世紀的影像與回憶》(臺北:田野影像出版社,1996年),頁144-15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