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婚俗中的媒人婆

媒妁之會

如果說,在天上為未婚男女搭起婚姻橋樑的是月下老人,那麼在人間為未婚男女奔走的大功臣,就是媒人婆了。臺灣民間幫人牽紅線稱為「做媒人」,由於媒人多是女性,因此提到媒人通常都會加上一個婆字,稱為「媒人婆」。

媒人婆在漢人婚俗中占有重要地位,與父母之命相同,都是男女正式結合的必備前提。就如《詩經》所言「娶妻如何?匪(非)媒不得」,在傳統漢人婚姻的程序中,要娶得美嬌娘一定要經由媒妁之言,因為這樣的婚姻才具有合法性。

媒人婆通常由家族中德高望重,或是社會經驗豐富的女性長輩擔任,有些職業媒婆,原先是小商販或從事公共服務性職業的女性,例如叫賣花果、裁製衣裳、賣首飾花粉、替人梳頭蓖髮,或是替人接生小孩等行業。由於從事這些行業的女性,人面較廣,常有機會出入各家各戶,與內眷接觸、往來方便,所以媒人多以女性居多。人面廣、精明幹練、能言善道是這類人最大的特質,她們的消息靈通,哪家有女兒待嫁、哪家有公子還沒有娶親都瞭若指掌,在女人無法出外拋頭露面,男人無緣見到其他女性的年代,透過媒人婆的撮合說項,讓兩個互不相識的男女結為夫妻,可說功不可沒。

臺灣媒人婆的婚俗與一般漢人社會,並無不同。首先,媒人婆會先將女方的庚帖送至男方家,經男方親友調查確定「身家清白」,同意結親之後,雙方交換「八字」,稱為「議婚」。接著由男方選定日期,媒人婆陪同男方親戚攜帶庚帖、定金、禮品前往女方家進行完聘,稱為「打盟」。這時男方除了送聘金之外,尚須附送各種禮品,由媒人陪同送往女方家。再來,男方會先請媒人婆詢問女方迎娶日期的時間,稱為「請期」,經雙方同意之後,男方再擇日請媒人送日期給女方,另備禮帖、禮燭、禮炮一齊附送。迎娶當天,新郎由媒人和儐相陪同,前往女方家迎娶,做媒的程序才算是功德圓滿。

不過,媒說的過程中,容易衍生流弊。以「做媒」為職業的人,在婚姻介紹時,往往容易將對方的優點說得天花亂墜,卻刻意隱瞞缺點,造成雙方認知上的差距,直到洞房時才恍然大悟,大呼上當受騙。因此,臺灣民間有「媒人嘴呼累累」的說法,意思就是要人們當心,千萬別被舌燦蓮花的媒人婆給唬了。

現代社會雖然時興自由戀愛,但因為傳統漢人婚俗的關係,婚禮多設置「便媒人」,意味只在儀式中擔任角色,並無參與實際的介紹撮合。隨著社會的變遷,現代人工作忙碌,未婚男女苦無時間和機會認識另一半,「婚姻介紹所」眼見商機,隨之興起,替委託人尋覓適合的對象,因為配對機率高,頗受現代男女歡迎,可以說是另類的媒人婆。

王灝,《婚嫁的故事》,臺北:臺原出版社,1992年。
完顏紹元,《婚嫁》,香港:萬里書店,2004年。
陳昭如,〈月下老人與媒人婆〉,《福爾摩沙‧愛情書:一封你從未收過最深情厚意的情書》(臺北:柿子文化事業有限公司,2005年),頁146。

靜宜大學中文系臺灣民俗文化研究室‧臺灣俗語:媒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