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期來到臺灣的歐洲人、漢人大多注意到平埔族有赤身裸體的習俗。女子常赤裸上身,以編結的草裙或以圍腰布遮蔽下體。17世紀末,郁永河等人描述平埔族女子的衣服外觀為:「一身凡三截,各不相屬」;上衣僅覆乳而露出腹部,中間以腰布橫裹遮蔽私處,長不及膝部,下身以布圍裹脛部,赤腳不穿履。然透過不同文獻的記載可以獲知:平埔族人在與外界接觸後,服裝的樣式開始出現變化。到19世紀末,無論男女皆著中國式的寬大褲子,漸與漢人的服裝無異。
《番社采風圖》所繪的女性大多穿著帶袖有領,露出肚臍的短型上衣。直到20世紀初,西拉雅族的新娘上衣禮服大抵也是相同的樣式。據研究: 平埔族衣服的顏色以白、黑色為主,繡織的花紋以紅色最常見,其他依次為藍、綠、紫、黃色等。紋飾則多為幾何圖形,但也出現寫實性圖案。
平埔族女性於腰間著布裙而不穿褲子。裙無裙摺,垂直而下如圓桶,稱作桶裙;利用兩條較寬的長方布,並以寬帶繫於腰之前後。男女在穿著上有一明顯的特色;女性必定裹腿而男性則否。如黃叔璥《臺海使槎錄》記載:女性以黑布纏裹小腿(「用烏布十餘重堅束其腓及踝」)。1930年代,人類學家在埔里還採集到束腓的標本。可見,以黑布裹腿乃平埔族女性平時的服飾。
平埔族服飾文化還有一顯著的特色,無論男女都會在頸間和手腕上戴上配飾。頸上項飾大抵以螺貝為主,也有戴珠串、銀牌、紅毛錢等。手臂上的環鐲多屬鐵、銅等製品,也有以瑪瑙、蛤釧製成的。《番社采風圖》所繪的女性及兒童腕上都戴有鐲子。在1920-30年代,人類學家也採集到其配飾標本(詳李亦園文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