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女人,外交領域出頭天

1996年(外交部第30期)以前,外交特考設有女性名額限制,規定女性不能超過10%,高階女性主管人數自然低於男性主管人數。在解除性別限制後,外交部遵循兩性平等政策,積極培育訓練女性外交人才,無論男女,都以個人能力表現、工作績效及職務歷練為主要考核標準。

近年的外交特考,女性錄取的比例經常超過五成,至2007年,外交部共計有1位女性次長、2位一級單位主管(司長級)、及25位科(組長),駐外單位有4位館長、3位副代表及10位組長。這份女性擔任主管比例的數據,是歷年最高。女性在外交領域逐漸撐起了一片天,以往的許多工作規範與守則,也因越來越多女性的加入,開始了有變化。

臺灣首位女外交官張小月(Ms. Chang, Siao-Yue, 1953-),是外交部首位女外交常務次長,擁有外交部多項「女性第一」的紀錄。張小月是外交部北美司第一位女性副司長,擔任駐西雅圖辦事處處長時,又是首位駐美女處長,任駐聖克里斯多福大使時,更是我國史無前例的女大使,,外交資歷完整豐富。

張小月認為,在專業能力外,溝通協調能力與柔性領導特質,是女性得以在外交領域逐漸嶄露頭角的重要特質。她更以過來人的經驗,談及女性外交官的甘苦事,認為女性在駐外時期特別辛苦,經常會面臨到事業、家庭、個人健康與進修的痛苦抉擇,此時便得排定人生優先順序,做出選擇,即使不能面面俱到,也盡量減少了遺憾。

在婚姻的問題上,不管是以前或現在,由於工作性質,女性外交人員通常難覓得願意配合或接受外派工作性質的伴侶。現在的女外交官,除了在前後期男外交官中尋找合適對象外,在駐外時期選擇談起異國戀情與婚姻的女外交官,大有人在,也逐漸形成一種普遍現象。

婚姻是人民的基本權利,但是對外交人員的異國婚姻來說,若對象是駐在國同屬外交領域的外交官,便會牽涉到忠誠與國家機密問題,在外交工作上恐怕會大受限制,甚至影響個人工作前途。外交領域由於女性的加入,外交官工作性質與環境結構有了許多改變,婚姻問題便是其中一項,如何在國家安全的前提下,兼顧外交官的婚姻自由,恐怕是令外交部相當頭痛的一件事。